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学科业务发展需求,根据娄底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人才需求实际情况,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5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德才兼备、竞争择优。
(三)报考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含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人数:共56名,其中医学专业技术人员31名,护理专业技术人员25名。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分三个系列按名额分别划线招聘。
1、护理专业系列(不含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10名;大专学历5名。
2、男护士系列(护理或中医护理专业,不含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5名。
3、中医护理系列(中医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5名;
各系列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才可开考,若男护士系列、中医护理系列的有效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数,并将核减的岗位数调剂。各系列岗位核减、调剂或核销的情况须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告。
三、招聘人员用工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均为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及福利按照医院管理办法发放。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年龄、身高、学历及其他要求
见附件1《娄底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在本市其他市直医疗机构工作、未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考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娄底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娄底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3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娄底市中医医院门诊五楼一支部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材料:
(1)《娄底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各一份。
(4)提供报名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规培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6)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科室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的情况报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各系列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为有效报考人数。
(四)考试
1、笔试考试方式:标准化试题纸质化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含基础部分和专业部分,以最新版专科教材和省卫健委三基考试教材等为准,另加卫生法律法规。
理论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本人准考证上信息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在娄底市中医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通知。各系列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才可开考,如人数未达到开考标准,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调整。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员不足的,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放宽至1:1。入围面试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进行公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娄底市中医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往后递补1次(麻醉医师等紧缺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放宽至2次)。
(1)面试方式:综合面试题(40分),操作题(60分)。
(2)医学类操作题考试范围:在最新版医学专科教材和省卫健委三基考试教材中随机抽取。
(3)护理操作题考试范围:按照《常用护理技术操作程序与考核评分标准》(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版),从密闭式静脉输液、穿脱防护服、鼻饲、心肺复苏、吸痰五项操作题中随机抽取一题考试。
(4)面试答题时间:10分钟/人。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身份信息。
(5)按照理论成绩占比70%、面试成绩占比30%计算综合成绩(护理专业按护理三个类别分别统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的人选,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综合成绩公示
入围面试者名单和拟录用者名单在娄底市中医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1、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
3、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本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体检范围。
4、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者自动放弃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
5、参加体检或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医院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或复核不合格时,不依次递补。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完成后,将拟录取结果在娄底市中医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取聘用
1、公示期满,对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后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报名要求”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该岗位不予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对象在办理录用手续前签署承诺书,不愿签署书面承诺书的不予录用;对已办理入职但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作辞退处理。
医院录用新聘人员后一年内若有离职人员,则从此次考试入围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直接进行补录,不另行组织招聘。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招聘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勿相信不实宣传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0738-8878011。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8-8878523。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娄底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娄底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娄底市中医医院
2023年10月07日
附件1:娄底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要求 | |||
学历学位或职称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
1 | 神经内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类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2 | 老年病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类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3 | 肿瘤科医师1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类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男性,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肿瘤科医师2 | 1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
4 | 放射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5 | 药学部 (中药房) | 1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
6 | 药学部 (煎药室) | 1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煎药师证 |
7 | 泌尿外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8 | 肛肠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9 | 普外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10 | 烧伤整形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11 | 脊柱外科 神经外科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规培证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
12 | 骨伤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类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13 | 疼痛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14 | 麻醉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麻醉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15 | 康复中心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康复中心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
康复中心技师1 | 1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技术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男性,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资格证 | |
康复中心技师2 | 1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资格证 | ||||
16 | 检验科技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
17 | 肾内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18 | 急诊科内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19 | 急诊科外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20 | 护士 | 10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专业(不含助产专业) | 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女性,身高156CM以上(主要服务于老年人),取得毕业证、护士执业证 |
5 | 大专学历 | 护理专业(不含助产专业) | 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女性,身高156CM以上(主要服务于老年人),取得毕业证、护士执业证 | ||
5 | 大专及以上 | 男护士(护理或中医护理专业,不含助产专业) | 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男性,身高165CM以上(主要服务于老年人),取得毕业证、护士执业证 | ||
5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护理专业 | 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女性身高156CM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主要服务于老年人),取得毕业证、护士执业证 | ||
21 | 医务科干事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类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
22 | 会计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 |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相关单位财务审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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